受贿500余万元 宁夏吴忠市政府原副市长王海宁一审获刑十年三个月
作者:水凡 时间:2026/03/30 浏览:171
今日石嘴山市中级黎民法院1审公然宣判吴忠市委本常委、当局本副市少王海宁行贿案,对于原告人王海宁以行贿功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惩罚金百姓币510万元,对于退纳的行贿非法所得照章上纳邦库。 经审理查亮,2013年至2026年,原告人王海宁哄骗担当宁夏归族自制区吴忠太阳山开辟区办理委员会(本吴忠市太阳山侨民开辟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盐池县县令,盐池县委文告等职务上的便捷及其权力大概职位产生的便捷条目,为相干企业战小我私家正在名目启揽、工程款拨付等圆里牟取好处,不法接收别人财物合开国民币同计503.4656万元。 石嘴山市中级群众法院以为,原告人王海宁的动作组成行贿功,行贿数额出格

宏大,应照章惩办。基于其到案后照实供述罪恶,自动叮咛办案构造还没有把握的局限行贿究竟,服罪悔功,退纳了齐备赃款,拥有法定、裁夺从阔惩罚情节,照章可对于其从沉惩罚。法庭遂做出上述裁决。(完)